限制首相10年任期的修宪案在下议院闯关失败。
国会下议院周一(3月2日)以146赞同票,无人反对,32人缺席及44人弃权投票的情况下,以两票之差无法通过历史性修宪案,限制受国家元首委任出任首相职的国会议员,累计任期不得超过10年。
在经过41名朝野议员的辩论及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后,议长丹斯里佐哈里主持表决记名投票时段。
由于这是一项宪法修正案,因此须获得三分之二国会议员的支持,即在222名国会议员中,至少需148票赞成,由于赞同票只有146张,以致这项修宪法案无法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