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健城(前)完成录供程序后,与律师团队离开全国警察总部。
刁健城(前)完成录供程序后,与律师团队离开全国警察总部。

不满被指诽谤反贪会主席 刁健城:警方应调查阿占巴基

Published at Jan 29, 2026 03:42 pm
揭发沙巴探矿弊案的商人拿督刁健城(Albert Tei),不满被指对反贪污委员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作出诽谤,他说,警方应该也要向后者问话和调查。

他重申,相关视频中是涉案女子索菲亚指控阿占巴基,他当时在场亦感到震惊,并当场反问指控是否属实。

他不清楚索菲亚是否已被警方传召,但可以确认的是,阿占巴基至今未接受警方传唤。

他强调,警方理应调查阿占巴基,但反而传唤他。

他说,这样的做法等同向全国人民释放一个讯息,即“不能接触或调查政府高官”。

他指出,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索菲亚被列为控方证人,显示反贪会承认事件存在,但另一边却指相关言论构成诽谤,逻辑上难以自洽。

刁健城因被指早前在一段已流传视频里与一名女性提到反贪污委员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后,涉及诽谤后者,而于周四上午11时被警方传唤录取口供。

陪同他的分别有律师苏仁登、马哈佐星、再益马烈、莱纳和和实习律师谢若颖。

他和律师团队在警局内逗留1小时45分钟左右后,才离开警局。

苏仁登说,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0条文(诽谤),调查此案,一名来自分类罪案单位(USJT)的警长阶级的警官,在录供过程中,向他的当事人问了27道问题。

马哈佐星指出,政府必须就此事作出解释,不能一方面将索菲亚视为“现场证人”(Ground witness),另一方面又指相关言论属于诽谤,这种做法完全不合逻辑。

他指出,警方在接到报案后两天,即登门拘留刁健城,相信两者存在关联。

苏仁登指出,一名反贪会官员于去年11月26日,针对一段涉及阿占巴基的视频报案后,向他的当事人录取口供。

他抨击警方动用刑事诽谤的做法大可不必,并指出若阿占巴基认为自身名誉受损,理应循民事途径提出诉讼,而非动用刑事调查。

他也批评现任执政党,尤其是希望联盟,过去在野时期曾强烈反对当局以刑事诽谤对付异议人士,如今却出现双重标准。

苏仁登重申,刁健城作为揭弊者与吹哨人,却反被调查,这是“非常可耻的”(Shameful)。

他也质疑警方程序,指他们在全国警察总部警亭更换证件及扫码等手续耗时约45分钟,随后还需步行一段距离前往录取口供地点,要求内政部长及全国总警长就相关行政安排作出解释。

新闻背景:

刁健城因涉嫌贿赂前首相高级政治秘书拿督斯里三苏依斯干达,以换取后者协助其公司获取沙巴州矿产探勘许可,而于去年12月分别在吉隆坡和雪兰莪州莎阿南地庭面控。

他被控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b)条文(献议/给予贪污),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以及罚款不少于贿赂金额5倍或1万令吉。

一名反贪会官员去年11月就社交媒体上流传的一段视频向警方报案,该视频包含对阿占峇基的指控,涉及一名已否认是三苏代理人的女子索菲亚和刁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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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newsr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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