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6日讯)劳工局执法官员在检查行动发现一名雇主有多项劳工违法行為。
该局在布奴村检查中发现,雇主违反了2009年就业法令的七项规定,包括未在公共假期和休息日提供休假,以及让员工超过规定的工作时间。
与此同时,雇主未能提供紧急设备,且未经许可僱用外籍劳工。
雇主被发现违反了外国工人许可证的条规,他们将一名工人列為汽车车身喷漆工,另一名工人则列為洗车工人。
执法官员在马来奕县发现一名雇主僱用一名外籍工人担任收银员后,违反2009年僱佣令的行為。
每项违法行為可能会被处以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劳工局提醒雇主依法要求监察员工福利,也建议雇主不要滥用外籍工人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