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陆税收局总执行长拿督阿布达立指出,截至目前,全国有逾20万名纳税人已注册电子发票系统,累计交易量超过10亿笔。
他说,当中超过13万5000名纳税人已开始提交电子发票,包括第4阶段纳税人及新纳税人。
“电子发票的整体遵守情况及接受度很良好。第一至三阶段的公司,超过90%已按照规定落实电子发票。”
他今日(11日)在《马新社》电视台时政节目Ruang Bicara,针对“电子发票:微型及中小型企业面对的迷思、现实与机遇”主题接受访问时,这么说。
阿布达立提到,这项进展证明电子发票是可行的,尽管在初期阶段面对一些挑战,尤其是在开发或修改企业系统(ERP),以及调整政策与业务营运方面。
他补充,税收局将继续加强审查活动,与仍未根据时间表实施电子发票的剩余公司或企业沟通。
“这包括发出提醒信、友善致电,以及走访相关公司或企业营运场所,提供必要的协助和咨询服务。”
他强调,电子发票不是新税务或新机制,而只是将商业文档从手动方式转化为数码的过程,并非如外界所误解那样。
他认为,实施电子发票不仅惠及大型公司或企业,也让马来西亚整体商业生态系统,包括微型及中小型企业(PMKS)一并受惠,提升其竞争力及专业,并使业务能更具结构及有序开展。
“这也推动PMKS的业务数码化,巩固数码服务基础设施,并提升商业运作的信任度与透明度。”
他说,随着实施电子发票系统,企业不再需要保存实体商业记录、容易遗失的收据、手写账簿,或占用空间且易损坏的发票文件。
针对电子发票会导致企业缴纳更高税款的说法,他重申,这是对电子发票的另一个误解。
他说,年收入或年销售额低于100万令吉的企业,暂时可豁免强制实施电子发票,但仍鼓励自愿实施,以享有其带来的营运效益,并为数码经济做好准备。
他说,该局提供免费使用的平台,即MyInvois网站、MyInvois手机应用程序及MyInvois e-POS系统,同时也设有多种援助平台与支援服务,确保电子发票的过渡与实施过程顺利。
“此外,税收局也在全国各地积极举办免费说明会与网络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