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手持啤酒在购物广场边走边喝,照片在脸书流传,引发网民热议。
男子手持啤酒在购物广场边走边喝,照片在脸书流传,引发网民热议。

購物廣場喝啤酒違法嗎? 陳淑湘:沒明文規定禁止

Published at Jul 10, 2026 11:50 am
(马六甲10日讯)在购物广场手持啤酒边走边喝,到底违不违法?

一张摄于马六甲购物广场的照片近日在社交媒体引发热议,更有网民坚称此举触犯地方政府法令,有关帖文日前在《Oh My Media》脸书专页转载。

根据贴文,事件发生在马六甲一间购物广场,一名男子手持啤酒边走边喝,发帖者称曾上前劝告,对方随即加快脚步离开,并质疑商场保安人员没有发现有关情况,希望商场管理层关注。

事件曝光后,引起不少网民讨论,其中有网民留言称,根据当地地方政府法令,酒类饮品不得在购物广场的公共空间、休闲区及开放区域饮用。

也有网民引用《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认为民众不应在公共场所饮酒。
陈淑湘:根据《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并没有明文规定禁止民众在公共场合饮酒。
不过,槟岛市议员陈淑湘接受《光华日报》访问时表示,根据《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并没有明文规定禁止民众在公共场合饮酒。

她说,若类似情况发生在槟城,只要饮酒者没有滋事、骚扰他人或影响公共秩序,执法单位一般不会采取行动。

她补充,购物广场属于私人产业,若商场管理条例(house rules)列明禁止饮酒,业主或管理层有权要求有关人士停止饮酒或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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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新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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