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擁有電子煙 男子罰款5千元

Published at Oct 16, 2024 04:27 pm

(本报斯市16日讯)一名 28 岁本地人因在没有有效许可证或授权的情况下,持有两种电子烟而被地方法官罚款汶币5千元。

一旦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将以监禁五个月替代。

据检察官表示,事件发生于2023年12月30 日,当时被告在汶莱皇家警察领导的联合行动中在都东武吉毕鲁弯村高速公路桥下的路障下被捕。

当时,关税局执法部门的官员查获了这些电子烟。

法院下令没收并销毁这些电子烟。

Author

Thiann Kok 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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