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谕令,在4年前跳槽而被提告违约的人民公正党前副主席拿督祖莱达所需支付的赔偿金,从1000万令吉减至10万令吉。
尽管如此,以拿督史美珍、拿督阿兹曼及拿督阿末卡马组成的上诉庭三司,一致决定维持高庭宣判祖莱达违约的裁决。
史美珍在宣读判词时说,吉隆坡高庭谕令上诉者支付的1000万令吉赔偿金,并不合理。
法官拿督阿达在去年6月23日基于祖莱达和公正党所订立的保证书(bond),是属于有效及具约束力的合约,而宣判谕令祖莱达需支付1000万令吉赔偿金,以及5万令吉堂费。
公正党总秘书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是在2020年9月28日兴讼,向违约的祖莱达索赔1000万令吉。
公正党在诉状中说,祖莱达已根据既定的条款和条件签署1000万令吉的保证书。
根据该保证书的条款,公正党候选人以该党旗帜上阵中选后,若退党或加入其他阵营,或成为独立议员,最迟须在7天内赔偿该党1000万令吉。
公正党指出,祖莱达于2020年2月24日与10名公正党国会议员发表联合声明宣布退党,但却没辞去安邦国会议员一职,并加入新阵营国民联盟。
祖莱达在其抗辩书中声称,她被迫与公正党签署保证书,以成为该党在2018年第14届大选的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