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海鱼领到“房产证”
Published at Aug 15, 2022 10:55 am
10 日,标注着“闽连渔养00001”号的中国县级首本、福建省首本深远海养殖平台所有权证书,在连江发放。这意味着,“百台万吨”生态养殖平台有了“房产证”,成为海上福州建设又一大成果。
10 日上午,在连江县行政服务中心海渔局窗口,福建省泰源海洋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文质拿到了这本“泰渔1号”深远海养殖平台所有权证。证书为渔业船舶证,里面登记了“泰渔1号”养殖平台的各项信息,包括船舶种类、渔船编号、船舶所有人名称、取得所有权日期等,发证机关为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
据了解,建设“百台万吨”生态养殖平台是贯彻落实海洋强国和海上福州战略的重要举措。从2018年开始,福州争当中国深远海养殖先行者,先后在连江投用了中国首个深海绿色自动旋转海鱼养殖平台“振渔1号”以及连江本土企业研发的“泰渔”系列等平台。它们使用钢结构制造“船体”,具有机械化、智能化等优势,推动海水养殖向深远海、生态化、规模化转型。
“目前,连江已投用8台深远海养殖平台(大黄鱼养殖平台6个、鲍鱼养殖平台2个),另有‘宏东号’‘乾动’系列等3台即将投用。”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林启顺介绍,深远海养殖平台是一种新型养殖设施,政策层面未曾出台相关登记规范,因此这些平台缺少所有权证书,会影响平台所有者或使用者维护权益、融资贷款、保险等,导致部分企业和养殖户不敢发展深远海养殖。
连江县积极对接省市有关部门,向山东省“国信1号”养殖工船取经,在福建省先行先试,于7月出台《连江县深远海渔业养殖设施登记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参照《渔业船舶登记办法》,为这些平台进行船名核准、国籍登记和所有权登记。连江县行政服务中心还为企业开启“绿色通道”,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养殖平台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出证。
证书将发挥什么作用?“有了这本证,我可以放心大胆地干。”刘文质给记者举了3个例子:一是作为平台的“身份证”,他可以把养殖平台卖到全国乃至国外;二是作为保险的凭证,他可以为价值上千万元的养殖平台投保,降低风险;三是作为贷款的凭证,相当于房子抵押一样,他可以获得更多发展资金。(郑瑞洋/文石美祥/图)
Author
K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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