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外籍員工工資 2雇主各罰1200元

Published at Sep 01, 2025 01:33 pm
(斯市1日讯)据内政部劳工局发布的文告称,两名本地公司老板因未支付拖欠外籍员工的工资,于8月21日在地方法院认罪,被处以罚款。
Qharrof私人有限公司的老板凯鲁(38岁)和阿斯拉夫(42岁)于2025年8月21日承认违反《2009年雇佣令》第39(1)条的四项指控,罪名是克扣两名外籍员工2024年9月和10月的工资。
劳工局马来奕执法部门的调查显示,该公司从2024年6月至10月连续五个月未支付这两名员工的工资。每名员工被拖欠汶币2千500元。雇主仅通过出售公司资产所得款项支付了部分三个月的工资,每人汶币1千5百元。每名工人仍有汶币1千元的未付余额未支付。
2025年8月23日,两人根据2009年《雇佣令》第148条被判处每人汶币1千2百元罚款,或因未支付工资而被判处一个月监禁。他们被要求在2025年9月23日之前缴纳罚款。
该案由副检察官莎旺尼在地方法官莎里法面前提起诉讼。
劳工部提醒所有雇主维护其工人的福利和权利,特别是确保依法按时支付工资。呼吁公众举报劳动违法行为,拨打该部门执法热线7298989或发送电子邮件至info.buruh@buruh.gov.bn

Author

Liew Yun K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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