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修订与公民权相关的《联邦宪法》修正案,大马律师公会担忧一旦通过恐造成更多人沦为无国籍人士!
大马律师公会主席谢依琳形容,内政部日前向国会提呈8项涉及公民权的《联邦宪法》修正案,实属“倒退十步”的作法,可能导致更多人因法律规定而沦为无国籍人士。
她提醒,公民权属于基本人权,而修正案提出的建议可能导致更多人无法获得公民权。
她在接受《自由今日大马》访问时指出,纵使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称仍有其它途径能够申请公民权,但众所周知整个运作程序会有多难。
“或许能够顺利提出申请,但永远都不会被受理!他们已经很多年没有收到国民登记局(JPN)的任何消息,所以这仅仅是掩盖或装饰表面。”
谢依琳也批评,政府根本无意推动改革,尽管律师公会已经多次致函给内政部,但时至今日都未得到回应。
“内政部没有就修正案寻求律师公会的意见,虽然内政部写了‘2至3封信’,但都石沉大海。”
“我很好奇他们是否真的有兴趣来推动改革议程?还是墨守成规?难道他们只想维护自己的地位?”
周三(1日),赛夫丁在总结《2023年财政预算案》时披露,政府将提呈8项与公民权相关的《联邦宪法》修正案。
他表示,8项提案中的其中一项较为“敏感”,因涉及政府向无国籍孩童和弃婴颁发公民,这些孩童和弃婴是遭到父母遗弃,后来被他人照顾。
其中一项主要修正针对的是改变《第二附表》的第二部分,第1(e)节,该节根据法律运作授予在马来西亚出生的无国籍人士马来西亚国籍。
它也寻求修订《第二附表》的第三部分,第19(b)节,涉及授予被遗弃儿童国籍。
多个非政府组织,包括捍卫自由律师团(LFL),也都强烈批评了这项修正案,担忧可能加剧无国籍问题或使无国籍人士处于危险境地。
与此同时,谢依琳表示,律师公会已会晤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以对这项宪法修正案提出不满。
根据报导,建议修订《联邦宪法》的修正案会在今日(3日)提呈给内阁。
然而,谢依琳认为,仅仅获得内阁的通过是不充分的,敦促政府须与国会议员们进行对话。
“如果议员们真的明白(修正案)的内容,那么我希望这项修正案无法获得三分二的通过(否决宪法修正案)。”
根据《联邦宪法》第159(3)条文阐明,任何修宪法案必须获得国会下议院至少三分二的支持,即获得148名国会议员的支持。
周三(1日),赛夫丁在总结《2023年财政预算案》时表示,倘若在马来西亚出生,但父母没有合法证件的孩子,一旦修宪通过可取得公民权。
他举例,倘若罗兴亚难民女子与印尼非法移民结婚,无证父母生下的孩子,按照修宪规定,孩子是大马公民。
他说,孩子需要先向福利部登记,随后由福利部提交公民权申请,并展开审查和调查,让这些孩子有机会可以成为公民。
“虽然有些非政府组织难以接受这点,但我有责任说明,并交由国会议员作出选择。”
他说,成为公民有3种方式,第一是法律,第二是登记,第三是入籍,因此,《联邦宪法》第14、15、16、19和30条款将会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