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盟动议,要求马来西亚政府将以色列移交国际刑事法院(ICC),惟遭到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佐哈里驳回。
国盟伊斯兰党亚娄国会议员拿督斯里沙希淡及土著团结党马樟国会议员袁怀绍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结束后,援引《议会常规》第18(1)条文,要求议会辩论巴勒斯坦课题及动议将以色列移交国际刑事法院处置。
不过,主持议会的副议长刘强燕表示,议长佐哈里已经致函予两名国会议员,并说明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及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已经在国会汇报以巴冲突课题,也明确表态马来西亚的立场,因此驳回两人的动议。
“议长也表示,国会议员能够在辩论《2024年财政预算案》时,纳入本身对此课题的意见。”
“如果两名国会议员不满议长决定,能够再提呈动议要求上诉。”
然而,袁怀绍表示,其实早在2010年,时任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已经向国会下议院动议,要求将以色列对巴勒斯坦的暴行移交到国际刑事法院,并获得朝野的支持。
“但是,为什么今天的政府,拒绝在国会下议院讨论将以色列带到国际刑事法院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