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處理不當罰500

Published at May 18, 2024 04:57 pm

(斯市18日讯)1人因垃圾处理不当而被环境、公园和娱乐部罚款汶币5百元。
涉案者是由于被人拍摄到在行驶中把垃圾扔到大桥的公共区域。 因此该部门根据2021年《杂项犯罪法》(修正案)第12(1) 章处以罚款。
该人已被给予7天的时间来缴清罚款。 否则,案件将被提交法庭。
一旦罪名成立,初犯将处以汶币1千元至汶币3千元的罚款。 后续违法行为可能会罚款3千元至9千元汶币或不超过6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并罚。

Author

Law Hui 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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