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騙洗錢八項指控 大馬男子還押候審

Published at Apr 13, 2025 05:50 pm
(斯市13日訊)一名马来西亚男子因涉及跨境诈骗案于昨日在斯市地方法院出庭受审,面临八项指控。

报导称,被告面对的指控与精心策划的跨境诈骗案有关。该诈骗案涉嫌诈骗老年受害者超过汶币80万元,并涉及洗钱。

39岁的Robin Tsen Chun Boon被控在2024年12月至今年2月期间与同伙合谋,欺骗至少7名年龄在60至80岁之间的受害者,使他们误以为自己(包括受害者)正在接受警方调查,并不得不支付巨额款项以洗清罪名。

副检察官在庭上列举了一系列涉及多个地区诈骗模式的指控。在其中一宗案件中,一名62岁的妇女据称在马来奕市一所学校的停车场的两次会面中被骗交出了总计汶币12萬9千元。

另一宗指控涉及一名80岁女子,据称她在塞鲁索(Serusop)一家餐馆附近被骗汶币4万元现金。

损失最大的一起案件涉及一名72岁男子,据称他于1月16日在一家邮局附近被骗走汶币25万元。

第四项指控涉及一名73岁女子,据称她在詩里亚巴士站被误导以为自己正在接受调查,随后交出了汶币13万3千元。

据称,被告曾还欺骗了一名64岁的女子交出了汶币2万3千元。另一名受害者,一名60岁的女子,据称在詩里开(Seria)被骗走汶币10万5千元。据报道,第七名受害者,66岁,在塞鲁索(Serusop)一栋商业建筑附近被骗走汶币12万5千元。

这些欺诈指控均触犯《刑法》第420条,并根据第109条(教唆罪)进行解读,最高可判处7年监禁和罚款。

除了欺诈指控外,被告还面临2012年《刑事资产追回令》第3(1)(b)条规定的两项洗钱指控。

他被控将疑似非法所得汶币10万元现金和六件价值汶币5万7千4元的黄金首饰从汶莱运送到砂拉越州美里。每项洗钱指控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汶币50万罚款,或两者并罚。

检察官指控,被告明知这些非法资金和贵重物品是犯罪所得,仍故意处理它们。

法庭被请求有时间审查案件,并在答辩前获得其当事人的指示。

裁判官下令将被告还押候审,并安排下次审讯时间为4月17日。

Author

Law Hui 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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