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愛鸰促陸交局 不應執行衣著規範指南
Published at Oct 19, 2022 04:44 pm
(本报诗巫19日讯)砂行动党政治教育主任郑爱鸰律师促请陆路交通局,不应该对需要前往该局办公室处理事务的民众,执行衣着规范指南。
最近郑爱鸰接到一些投诉,有关民众在被允许进入诗巫陆路交通局之前,遭到保安员要求回去换上长裤与长袖衬衫,而且其中2名投诉者是在各自的专业领域上,相当资深的专业女士。
“当时,2人都穿着平常的职业衣装,短袖上衣及裙子长至膝盖以下,可是2人都被拒于大门外,并被告知回家更换她们的衣服。”
“第2名女士在被保安告知她的衣着不合适后立即打电话给我,尽管这是一件普通的办公室着装,短袖完全遮住了她的上手臂,裙子长度延伸到膝盖以下。该名女士表示当时感到受羞辱,尤其是在众多客户,而且大部份是男客户面前,以穿着不合适为由,当场被拒绝进入。”
郑爱鸰表示,另一个投诉是来自一名年轻男子,他请了一天假到诗巫陆路交通局处理事务,当时他穿着一条体面的3/4长短裤,但却被拒绝进入,并被告知要回去换上长裤。
她称,虽然众所周知,陆路交通局有自己的衣着规范指南,但这些指南不应被用来强制人们如何着装,以获得政府部门的服务。
她指出,这些准则最多只能作为要求他们的客户遵守他们的衣着规范,其中包括只可以穿鞋子而不是拖鞋。
她强调,每个公共服务办公室或部门都是公共场所,每个公民都有进入以获得政府服务的权利。
郑爱鸰也表示,有鉴于此,政府服务机构不应该仅仅因为个人着装而对他们存在着服务歧视,而且只要一个人的穿着得体且没有道德败坏,无论他或她是穿着鞋子或拖鞋,他或她都应该享有应得的政府服务的权利,而不应该遭受到否决。
“此外,我们也必须知道,在联邦宪法下,如果在获得政府的服务之前,要求人们以某种方式穿着,是侵犯到个人言论自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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