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数据不受个资法约束? 捍卫自由律师团:拉菲茲言论无知

Published at Jan 05, 2024 06:51 pm

捍卫自由律师团认为,经济部长拉菲茲发表“政府数据不受《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PDPA)约束”的言论毫无根据、草率且与全球趋势相违背。

捍卫自由律师团总监再益马烈抨击,拉菲茲周四(4日)在记者会上针对主要数据库(PADU)的言论,显然是无知且不负责任,完全忽视《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在管理个人数据方面的作用和必要性。

他说,个人数据的保护并非拉菲茲所说,依赖现有法规来保护,因《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是根据精心制定的原则保护数据,包括披露原则、安全原则、保留原则和数据完整性原则。

“这是鲁莽的建议。即使存在这样的法规,也无法像《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能够提供有效且全面的个人资料保护。”

再益马烈今日(5日)发文告,痛批拉菲茲不了解《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的重要性,且担忧一旦政府机构的数据不受到《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的保护,那么将可能导致公共个人数据遭到滥用和误用。

“事实上,经济部长甚至没有举出法律例子,他提到的是《官方机密法令》吗?这显然是两回事。”

他说,其实在全球范围内,政府数据已经受到《个人资料保护法令》的约束,惟拉菲茲却指大马公民的个人数据不需要受到该法保护。

“事实上,马来西亚和新加坡是唯一将政府数据排除在《个人资料保护法令》外的国家。“

“这不仅令我国尴尬,甚至还影响了我国与那些拥有更严格《个人数据保护法》国家进行贸易和业务往来。”

再益马烈认为,拉菲茲理应更加关注此事,而政府拒绝将政府数据纳入《个人数据保护法》的决定,也令人费解且与全球趋势背道而驰。

“再说,拉菲兹声称《个人数据保护法》与政府数据之间存在差异,显示他严重缺乏理解和逻辑思维。“

“个人数据的性质和价值是相同的,无论是由私营企业还是政府使用,都必须在政府或私营部门手中得到同等的保护。”

基于此,他重申,捍卫自由律师团敦促政府立即暂停主要数据库(PADU),直到修订《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为止,以防当局滥用民众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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