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美里14日讯)美里警区主任李炳强助理总监发文指出,警方于本月13日接获一宗“投资不存在股票”诈骗案件投报,一名61岁本地妇女坠入骗局,损失高达37万1983令吉67仙。
他表示,案件由美里商业罪案调查组接手调查。受害者是在浏览脸书时看见有关投资广告,并点击相关链接后,与自称投资代理的嫌犯接洽,对方使用电话号码010-8015954及014-6071732与其联系。
他说,受害者因被短期内可获取高回酬的承诺所吸引,随后分15次将款项汇入4个不同银行账户,总金额达40万0883令吉67仙。
“受害者仅成功提取2万8900令吉的‘利润’,其余款项则无法取回,最终损失37万1983令吉67仙。”
他指出,受害者是在嫌犯不断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利润后,才惊觉受骗并向警方报案。
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诈)展开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一年及不超过10年,并可被判鞭笞及罚款。
警方呼吁知情人士联络案件调查官英斯柏•塔斯曼(Insp Tasman Hukman),电话014-8618690,协助调查。
李炳强也提醒公众提高警惕,切勿轻信任何承诺短期高回酬的投资广告,并在进行任何投资前,先通过国家银行(BNM)及证券监督委员会(SC)官网查询相关投资的合法性。
他补充,公众亦可拨打国家诈骗应对中心(NSRC)热线997求助,或通过“Semak Mule”网站及CCID平台查询可疑电话号码与银行账户,以避免坠入诈骗陷阱。
同时,民众可浏览警方商业罪案调查局及相关平台的社交媒体页面,了解最新诈骗手法,加强防范意识。
他说,受害者因被短期内可获取高回酬的承诺所吸引,随后分15次将款项汇入4个不同银行账户,总金额达40万0883令吉67仙。
“受害者仅成功提取2万8900令吉的‘利润’,其余款项则无法取回,最终损失37万1983令吉67仙。”
他指出,受害者是在嫌犯不断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利润后,才惊觉受骗并向警方报案。
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诈)展开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一年及不超过10年,并可被判鞭笞及罚款。
警方呼吁知情人士联络案件调查官英斯柏•塔斯曼(Insp Tasman Hukman),电话014-8618690,协助调查。
李炳强也提醒公众提高警惕,切勿轻信任何承诺短期高回酬的投资广告,并在进行任何投资前,先通过国家银行(BNM)及证券监督委员会(SC)官网查询相关投资的合法性。
他补充,公众亦可拨打国家诈骗应对中心(NSRC)热线997求助,或通过“Semak Mule”网站及CCID平台查询可疑电话号码与银行账户,以避免坠入诈骗陷阱。
同时,民众可浏览警方商业罪案调查局及相关平台的社交媒体页面,了解最新诈骗手法,加强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