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0人申請公民權 陳賽明:僅批准3人

Published at May 08, 2024 02:35 pm

(本报古晋8日讯)根据联邦宪法第15A条文,砂拉越于2018 年至 2023 年期间,共记录了 1千453 份儿童和 21 岁以下个人有关公民权的申请,其中 793 份仍在处理中。

砂妇女、儿童和社区福祉发展部长拿督斯里陈赛明表示,虽然今年有 50 人提出申请,但只有3人获得批准。

她保证,未决案件将在即将召开的会议上根据《联邦宪法》第 15A 条文下提交给特别公民委员会会议。

“这个特别公民委员会由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和妇女、儿童和社区福祉发展部长共同主持。在 2016 年至 2023 年期间,特别委员会共召开了 27 次会议,期间批准了共 1千188 份申请,并提交给内政部作出决定。”

陈赛明今日在砂议会中回应相关国民权问题时指出,并非所有在该国出生的人都通过法律规定或自动获得公民身份。

在这方面,她解释说,个人的公民身份是根据几个因素确定的。

“要考虑的因素包括父母根据国家法律登记的婚姻状况、个人父母在出生时的公民身份以及根据国家立法在父母结婚登记之前发生的出生情况。”。

她强调,根据《联邦宪法》第15A条,公民身份申请是21岁以下人士在特殊情况下申请登记为马来西亚公民的请求。

申请要求规定,申请人和被登记人必须在提交申请时出现在国家登记官面前,被登记的人在申请当天必须未满21岁。

Author

Tan Chok B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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