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志豪:無砂自主權 將難以實現發展宏願
Published at Jul 24, 2021 04:24 pm
(古晋24日讯)砂团党巴都林当区州立法议员施志豪今日文告强调,砂拉越的未来前程取决于根据1963年马来西亚协约(MA63)复原并掌握其自主权和主权权利,以及奠基于砂拉越需要成立一个主权财富基金来对砂拉越本身的财富进行自行掌控、管理和投资,从而保障砂拉越和全体砂拉越人民的现在和未来福祉。
他指出,砂政府在砂拉越日的宣布叫砂人民感到失望,因当权数十年的砂盟未能实质推进和捍卫1963年马来西亚协约和马来西亚联邦宪法中所载明给予砂拉越的特殊利益、权利和地位,未能满足砂人民对于获得更大自主权以及将关键项目事务权力下放给砂拉越的崇高期望。
他表示,砂政府的《2030年疫情后发展策略》(PCDS 2030)只字不提砂人民对更大自主权和权力下放的渴望,也没有提及它们对砂拉越未来10年经济发展的广泛影响。
他说,该策略给砂人民的感觉是试图推出冠冕堂皇的十年大计来掩饰砂盟在向马来西亚联邦争取砂拉越自主权迄今没取得实质成果,藉此转移砂人民对砂盟政府表现差强人意的不满。
“纵观当权的砂盟政府并没把争取砂拉越自主权列入2021年至2030年为期10年的《2030年疫情后发展策略》,这种只谈宏伟发展概念,却不是当掌握了砂拉越自主权才能更有利于推动砂拉越发展,让大家感觉流于一种泛泛之谈。”
施志豪郑重提醒,没有砂拉越自主权将难以实现《2030年疫情后发展策略》的宏愿。砂自主权以及联邦政府下放权力给砂拉越,对砂拉越的未来前程是不可或缺的,无论是在社会政治还是砂经济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
“我们都期待有一个更强大、更具弹性的经济来确保砂拉越的繁荣,并确保砂拉越在发展中所带来的财富能够长久持续造福砂拉越后代子孙。”
施志豪指出,唯有砂拉越掌握自主权及按1963年马来西亚协约并把在马来西亚联邦宪法中注明给予砂拉越的关键项目事务权力下放给砂拉越,砂拉越才有希望实现其所应享有的经济繁荣宏愿。
“如果砂拉越一直把本身所拥有的庞大财富拱手出让给他人,砂人民对砂领导人及其领导能力无法信服。”
Author
Koh Jia L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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