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罗里随意停放司空见惯,盼地方当局采取行动对付之。
大型罗里随意停放司空见惯,盼地方当局采取行动对付之。

貨櫃羅里亂停惹憂 江峰年促地方執法

Published at Jan 10, 2026 11:18 am
(古晋10日讯)砂商用车辆注册局主席江峰年披露,该局近日接获通报,一辆载有货柜的半拖格罗里停放在Lorong Kedandi 11一排店屋后方,完全阻碍交通,不仅影响车辆通行,也对道路使用者及附近居民造成不便,并构成潜在安全隐患。

他说,在居民多次投诉后,有关货柜罗里已被移走,惟令人遗憾的是,此类情况并非个案。

他指出,重型商用车辆占用及随意停放在公共道路及后巷的问题,不仅发生在古晋,而是长期存在于全砂各地。这类行为不仅妨碍交通,更可能影响紧急车辆通行,严重危害公众安全。

因此,他认为地方议会必须依据《地方政府条例》第119(m)条文所赋予的权力,采取果断执法行动。

江峰年表示货柜罗里停放住宅区已影响其他车辆穿行。
他说,该条文已清楚阐明,地方议会有权并有责任“采取任何必要行动,以确保地方政府管辖范围内公共道路上的公众安全与便利”,法律亦明确规定地方议会所拥有的执法权及其应负责任。

江峰年透露,早在2025年5月15日,砂商用车辆注册局与所有地方议会召开会议时,已明确提出上述问题。

“当时我们已清楚说明,若一味把执法责任完全推给砂陆路交通局,并不合理,也不切实际。更何况,过去砂陆路交通局曾在地方议会管辖范围内执法,并被带上法庭挑战,且成功推翻相关执法行动。因此,地方议会更不能继续将法律赋予的责任推卸给其他机构。”

与此同时,他表示,该局已在自身权限范围内采取具体措施,自去年9月1日起,已落实暂停及吊销执照政策。对于持续违规、无视条例并危害公共安全的业者,当局将毫不犹豫发出警告信、暂停执照,或采取进一步执法取缔行动。

他强调,公共道路并非货柜或重型车辆可随意停放之处,执法行动必须主动、协调且坚定。

他再次呼吁相关地方议会正视问题,积极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并与砂商用车辆注册局及其他执法单位密切配合,共同解决这一长期存在的问题。

Author

Tan Chok B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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