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青丰(右)告诉媒体,他向推事要求延扣仅6天;此案发生已过去逾14天,因此我要求只延扣6天。
郑青丰(右)告诉媒体,他向推事要求延扣仅6天;此案发生已过去逾14天,因此我要求只延扣6天。

【台湾女网红命案】律师:要求延扣减至6天 黄明志延扣至11月10日

Published at Nov 05, 2025 01:56 pm
“台湾女网红命案”周三凌晨到金马警区总部投案的黄明志,将被延扣6日至11月10日。

金马警区主任沙扎礼助理总监证实,警方今早(5日)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向推事申请延扣黄明志助查案件,并获得批准延扣6天至本月10日。

延扣程序是在警区总部扣留室内进行。

黄明志的代表律师郑青丰于上午9时许到警局,并于11时45分步出警局,惟他当时并未对记者发表任何谈话即返回警局。

之后,约中午12时许,他再次步出警局并向在场媒体指出,警方向推事申请延扣黄明志7天,但他向推事要求延扣仅6天。

“此案发生已过去逾14天,因此我要求只延扣6天。”

他之后即匆匆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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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newsr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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