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員工醫療保險 部長:由雇主承擔

Published at Mar 13, 2025 01:58 pm
(本报斯市13日讯)内政部长拿督阿马丁透露,最近宣布的针对外国工人的新医疗保险政策必须由雇主而不是雇员支付。
内政部长昨天在第 21 届立法会会议上回答议员的问题时,如此表示。
部长表示,医疗保险政策必须由雇主自己购买,如果雇主被判定扣除员工工资来支付保险费,雇主可能面临每项罪行最高 1000元的罚款,或可能被告上法庭,在罪名成立下将面临 2000元的罚款或不超过六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部长称,这项罪行是根据 雇员法令》第 278 章第 113 A (3) 条实施。
部长表示,修订后的新医疗保险政策有助于政府确保为外国工人提供更好的社会医疗保护,并减轻雇主的负担,符合该国提高工人福利的努力。

该政策仅适用于正规部门的所有私营部门。
部长称,目前最低保险额为一年 10,000元,而新的外国工人保险政策将使保险额为期增加到两年 100,000元,以帮助政府解决医疗费用拖欠问题。
关于移民和国民登记系统,部长称,系统 80% 以上已经完成并正在使用中,而该系统的其他部分正在测试中。正在使用的系统是国家级管理系统和 IC 系统。

Author

Han Yin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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