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发现,随着社交媒体使用日益频繁,网络煽动性言论与挑衅性争论呈上升趋势,警方数据显示,今年3个月内,就已有30宗案件在煽动法令下接受调查。
警方提醒,言论自由并非散布侮辱、诽谤或挑衅性言论的“通行证”。因此呼吁公众理性发声、守法沟通。
警方呼吁公众理性发声,守法沟通,网络言论须谨慎负责,切勿触犯法律。
全国警察刑事调查局总监拿督M古马周五发表文告,近期社交媒体逐渐沦为散布煽动性贴文与挑衅性评论的平台,尤其围绕政府政策与时事议题的争论,已多次在用户之间引发争议。
他指出,这类趋势不仅破坏网络空间的和谐,也可能营造不健康的虚拟生态,甚至在现实社会中引发紧张局势,若不加以遏制,将对公共秩序构成潜在威胁。
他强调,有关行为已明显违违法,特别是违反了1948年煽动法令,该法令禁止任何具有煽动倾向,或对王室制度与政府产生仇恨的言论、行为及出版物。
他表示,根据该法令第3(1)(a)条文,“煽动倾向”包括对任何统治者或政府产生仇恨、轻视或激起不忠情绪的行为。
他透露,截至3月,今年有30宗案件涉及针对王室、种族、司法公正及政府,实施或企图实施煽动性的言论与行为,而在1948年煽动法令第4(1)条文下接受调查。
“触犯相关法令者,初犯可被判处最多5000令吉罚款,或最多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古马提醒,言论自由并非散布侮辱、诽谤或挑衅性言论的“通行证”,相关行为可能危及社会和谐、公共安全与国家稳定。
他重申,警方将对任何滥用网络设施、网络服务或应用平台进行违法活动的人士,采取严厉执法行动。
他呼吁各界共同配合,维护健康、安全的数码空间,推动建立理性、基于事实且互相尊重的沟通文化,以保障社会福祉与国家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