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曾发生过不少护送大人物的车队与载送伤者的救护车碰头让路争议。(档案照)
国内曾发生过不少护送大人物的车队与载送伤者的救护车碰头让路争议。(档案照)

护送大人物车队与救护车碰头 谁有继续路程优先权?

Published at Dec 06, 2024 02:09 pm
护送大人物的车队与载送伤者的救护车在十字路口碰头,谁有继续路程的优先权?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表示,根据法令,必须先让紧急车辆如救护车及消防车先通行。

赛夫丁昨日(5日)国会透过书面,答复行动党拉美士国会议员彭学良的提问时指出,根据《1967年警察法令》第21条文,警方在执行护送及安全管制任务是,有权对交通流量进行管制。

他说,警察相关部门在护送危险物品、爆炸物、枪支、囚犯和重要人物(VVIP)时,可依据安全需求进行部署,并遵守标准作业程序。

然而,赛夫丁表示,根据《1959年道路交通规则》,警方在护送重要人物时,若遇到紧急车辆如救护车及消防车则必须让路,让救护车和消防车先行。

他说,这符合内政部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及公共秩序部门的重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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