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登记局驳斥不实传言,否认推行特别运动强制民众更新大马卡(MyKad)上的地址。
登记局在社交媒体发贴文说,该局没展开特别行动对付尚未更新大马卡地址的人士。
然而,若住址已更改为新的永久地址,登记局鼓励大马卡持有人前往该局更新相关资料,更换大马卡仅收费10令吉。
“确保身份证资料准确和及时更新,是每一名大马卡持有人的责任。”
有鉴于此,登记局劝请民众勿散播有关政府强迫全民更换大马卡,或通过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15条规定牟利的说法,因为该条例已生效多年。
“相关指控没反映真实情况,足以引起社会大众混乱和不安。”
登记局劝请民众时刻从官方来源获取消息,勿根据不完整或断章取义的分享自行解读。
此前,在社交媒体流传的说法称,若民众搬家后没更新大马卡上的地址,可被采取法律行动,包括罚款高达2万令吉或判监长达3年,或两者兼施。
根据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15条规定,若任何人士更换居住地点,并在该处居住90天或以上,必须更新大马卡上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