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法庭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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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非法持有多張銀行卡 共面對80項控罪

Published at Dec 18, 2025 10:20 am
(古晋18日讯)一名28岁男子因涉嫌在未获合法授权下持有他人多张银行卡,昨日在古晋地庭面对共80项刑事控罪,并对所有指控表示不认罪。
被告在4名不同的地庭法官,即艾丽丝阿文、诺尔希沙姆莫哈末、穆斯里阿都哈密及杰森朱加面前,逐项聆听控状后否认所有指控。由法官艾丽丝、诺尔希沙姆及穆斯里审理的案件,定于2026年1月22日进行案件管理;而由法官杰森审理的案件,则安排在2026年1月26日过堂。

作为保释条件之一,法庭谕令被告必须在每个月的首个工作日前往最靠近的警局报到。
法庭准许被告针对其中18项控罪,以1万2000令吉现金及两名本地担保人保释;其余控罪则获准在无须缴付现金保释金的情况下保释。
根据法庭文件,相关罪行被指于2025年12月11日傍晚约6时,在达万再也峇约山路(Lorong Bayor Bukit)一处住家内发生。

所有控罪皆在《刑事法典》第424A条文下提控,该条文涉及滥用银行账户及银行工具从事犯罪活动。若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5000令吉至5万令吉,或监禁6个月至5年,或两者兼施。
调查显示,警方根据情报于案发当日展开突击行动,并逮捕该名嫌犯。行动中,警方起获相信由其持有、来自多家银行的80张提款卡。
本案分别由副检察司莫哈末艾曼、鲁维娜西妮潘迪安、阿德里安娜麦莎拉及阿斯马威努尔主控;被告则由律师Tiong Ing Neng、巴特里克文及江亚力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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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新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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