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某油站的RON95油泵档案照。
古晋某油站的RON95油泵档案照。

購油20公升以上 KPDN發特許許可規定

Published at Mar 26, 2026 11:57 am
(古晋26日讯)在油站以容器购买汽油和柴油,须获得由国内贸易与生活成本部(KPDN)批准的特许许可证,仅允许购买20公升及以上的数量,并且燃油必须储存在安全合适的容器内。
KPDN执法总监拿督阿兹曼·阿丹表示,此项规定符合1961年《供应管制法》的条文,该法管控受管制及补贴商品的销售与分配,如汽油和柴油。

KPDN此番说明,是针对近期在主流及社交媒体上流传的一起油站向容器加油事件。
“根据法律,油站只允许向车辆原装油箱或经相关机构批准的油箱出售燃油。向其他方销售,必须严格限制,仅限取得KPDN特许许可证者,”他在3月25日(周三)的声明中指出。
阿兹曼强调,任何公司、组织或个人,若购买燃油用于非车辆原装油箱的用途,必须申请并获得特许许可证批准。
“此措施是为了防止不负责任人士滥用或挪用补贴燃油。”
特许许可证的申请可通过KPDN官网的供应许可系统(Supply Permit System)在线提交,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免费获得许可证。

目前,共有10类群体可申请该许可证,包括叉车服务运营商、水上运输、农业与畜牧业、食品产业、旅游业、小规模建筑、维修服务、紧急救援、水上休闲,以及农村和岛屿居民。
KPDN补充说明,持证者可使用桶装、塑料容器或其他适当容器,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遵守批准的数量、地点、时限及购买频率。
阿兹曼还强调,未持特许许可证的个人,不得在油站以容器购买燃油,紧急情况下除外,但数量不得超过20公升。
公众如有相关信息或投诉,可通过KPDN官方沟通渠道提交,包括WhatsApp(019-848 8000)、e-Aduan投诉门户(https://eaduan.kpdn.gov.my)、呼叫中心
 1-800-886-800 及 Ez ADU KPDN手机应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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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新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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