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25日讯)一名25岁本地男子因持有走私酒精饮料被罚款汶币1万多元,并且由于未能支付罚款而面临10个月零8天的监禁。
代高级裁判官在周一获悉,被告马来男子面临四项指控,违反了2006年消费税令和2006年海关令。这些违反发生在2023年10月2日,当时海关检查人员在双溪都九关卡站发现了违禁品。
第一项指控涉及持有一包香烟、三个电子烟弹和一瓶电子烟液;第二项指控涉及持有一个电子烟配件;第三项指控是持有18罐和两瓶各种酒精饮料;第四项指控涉及未经授权持有5.9公斤生鸡翅。
法院下令没收并销毁所有被扣押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