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周四(30日)被带到法庭,面对3项控状。
被告周四(30日)被带到法庭,面对3项控状。

酒驾逆行酿命案 军官拒认三罪不允保释

Published at Apr 30, 2026 03:13 pm
军官疑涉酒驾逆行酿命案事故,有关军官周四在推事庭被控一项谋杀罪名及两项酒驾罪名,推事谕令被告不得被保释,案件于7月21日过堂。

这名军阶为上尉的31岁被告贾法依,在推事伊莉玛丽斯嘉面前聆听谋杀控状时,点头示意明白,由于谋杀案属于高庭审理权限,法庭未记录其认罪与否。

被告周四身穿红色T恤及牛仔裤出庭应讯,此案目前已移交高庭处理。

根据控状,他于周四(23日)清晨5时30分,在隆布大道(MEX)大道第1.9公里处,即从沙叻秀通往敦拉萨路的方向,致死22岁男子穆扎希米拉德,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死刑或监禁30到40年,如果没被判死刑,被告可被判鞭笞不少过12下。

他也面对两项酒驾而造成电召车司机与电召车内一名乘客受伤的罪名,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A)(b)条文(在酒精含量超过法定标准下驾驶造成他人受伤)。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多10年和罚款最多5万令吉。

被告否认有罪后,法庭拒绝他获得保外,并把案件订在8月21日过堂。

根据吉隆坡交警调查与执法局主任占祖礼助理总监较后透露,被告在过堂前被拘留在双溪毛糯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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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newsr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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