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26日综合电)柬埔寨国会于星期一(8月25日)通过一项新法,授权政府可剥夺叛国者的国籍。
在125名议员中,有120人投下赞成票。这项法律规定,凡被判与外国勾结或图谋损害国家利益者,均可被撤销公民身份。
原本宪法保障公民享有无条件国籍,但国会上月已修宪,增订条文指“获得、丧失和剥夺柬埔寨国籍应由法律决定”。
副首相兼司法部长高乐在修宪案通过后直言:“如果你背叛国家,国家不会留你。”
自2017年柬埔寨救国党被最高法院解散后,执政的人民党不断加大对反对派的打压,许多政治人物被迫流亡以避开逮捕。
一个由50个人权组织组成的联盟周日(24日)发表声明,批评新法“将对所有柬埔寨公民的言论自由产生灾难性的寒蝉效应”,并强调:“政府拥有很多权力,但不应该拥有任意决定谁是或不是柬埔寨人的权力。”
参议院主席洪森早在6月底就强调,国家必须对“与外国势力勾结”的公民采取行动。迄今,已有数十名反对派人士遭监禁或面临起诉。反对派领袖根索卡更于2023年因叛国罪被判处27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