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艘涉嫌在未配备锚具情况下营运的拖船被查扣。
一艘涉嫌在未配备锚具情况下营运的拖船被查扣。

民都魯海域執法行動 查扣拖船及8名船員

Published at Aug 24, 2026 10:54 am
(民都鲁24日讯)马来西亚海事执法机构民都鲁海事区日前在民都鲁海域展开执法行动时,扣查一艘涉嫌在未配备锚具情况下营运的拖船。

民都鲁海事区主任莫哈末苏菲安艾丁阿都拉海事上尉指出,当局于上周五下午约4时25分,在格盟纳河口(Kuala Kemena)西北方约2.6海里处发现有关拖船,并在展开“PERMAI 01/2019”及“TIRIS 4.0”行动期间采取扣查行动。

他说,当局检查后发现,该拖船涉嫌违反《1952年商船条例》(Merchant Shipping Ordinance 1952)第300条文,原因是船上未配备锚具,而锚具是船只必须具备的安全设备之一。

他指出,进一步检查显示,有关拖船共有8名船员,包括4名本地公民及4名印尼公民,其中一人为船长。

有关拖船连同全体船员随后被扣查,并押送至民都鲁海事区船只扣留中心,之后交由马来西亚海事执法机构调查官处理,以根据相关法律条文采取进一步行动。

莫哈末苏菲安强调,遵守海上航行安全规定是每名船主、船只经营者及操作人员应尽的责任,以降低海上事故风险,并确保海上人命安全获得保障。

“马来西亚海事执法机构不会对任何违反安全规定及国家海事法令的船只妥协。我们将持续加强执法,确保马来西亚海域保持安全、有序,并符合既定航行标准。”

他也呼吁海事界人士时刻遵守航行条例,如发现任何海上事故、投诉或紧急情况,可拨打999紧急热线,或联系民都鲁海事区行动中心(086-314254)及砂拉越州海事行动中心(082-432544),以便当局及时采取行动。
该拖船涉嫌违反《1952年商船条例》第300条文,原因是船上未配备锚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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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新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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