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孟國男逾期居留 入獄半年鞭3下

Published at Jan 12, 2024 02:56 pm

(本报斯市12日讯)两名孟加拉国男子,分别年龄为43岁和41岁,因违反《移民法》第17条第15(1)章,即在取消移民通行证后逾期居留,被判处6个月监禁和鞭3下。

国家移民和登记局提醒外国人,确保其移民护照在汶莱逗留期间始终有效。

逾期居留超过90天,可处以不少于3个月监禁和不少于3次鞭打。

该局欢迎公众拨打热线+673 8734888/+673 8753888(斯市)/+673 8984111(马来奕)提供有关移民违法者的信息。

Author

Thiann Kok Hua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