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绝对贫穷率从2019年的3.8%增长至2022年的4.5%;在乡区的绝对贫穷率,同时期则从12.4%(18万2100户家庭)降至12%(21万500户)。
经济部在国会书面回应敦拉萨镇国会议员拿督斯里旺阿兹莎时称,城市的绝对贫家庭远大于乡区,这是因为于2022年,我国75%的人口都住在城市。
“乡区与城市的收入对比则从2019年的0.58对1,扩大至2022年的0.57对1。”
该部承诺在乡区提供更多基建设施及服务,加强地方的经济能力,以便上述对比能缩减至2025年的0.67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