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在石隆门克隆贡比朱赖甘榜展开突击行动,逮捕一名男子,并起获一把疑似土制猎枪、一枚鹿弹及一把长剑。
警方昨日在石隆门克隆贡比朱赖甘榜展开突击行动,逮捕一名男子,并起获一把疑似土制猎枪、一枚鹿弹及一把长剑。

警方起獲土製獵槍 捕38歲男子助查

Published at Jul 21, 2026 09:51 am
(石隆门21日讯)警方昨日突击搜查石隆门克隆贡(Krokong)比朱赖甘榜(Kampung Bijuray)一间住家后方的小木屋,起获一把疑似土制猎枪、一枚鹿弹(buckshot)及一把长剑,并逮捕一名38岁本地男子协助调查。

石隆门警区主任莫哈末海德警监表示,这项行动于昨日上午约8时05分展开,由石隆门警区总部刑事调查组(JSJ)警员执行。

他说,警方在木屋内靠近床垫处发现该把猎枪及一枚子弹,同时也起获一把长约93公分、配有红色剑鞘的长剑,并将所有物品充公。

他发文告指出,初步调查显示,嫌犯声称该把猎枪是向一名印尼籍友人借来的。该友人曾在附近一座油棕园工作,并于今年5月返回印尼Jagoi Babang后失去联络。

“嫌犯供称,这把猎枪主要用于在村后森林狩猎,在友人返国后便一直存放在该木屋内。”

他说,嫌犯也声称,被起获的子弹是以10令吉向一名持有合法枪械执照的本地人士购买。

“警方目前正调查有关说法,包括是否涉及违反弹药持有及售卖规定。”

至于起获的长剑,嫌犯表示原属其父亲所有,后来由他取走并存放在木屋内,理由是为了保障自身安全。

莫哈末海德表示,查案官也已前往案发现场勘查、拍摄照片、绘制现场草图,并记录所有起获物品的位置,作为调查程序的一部分。

他说,警方将把起获的猎枪送往峇都加华(Batu Kawa)军械组进行功能测试,同时继续调查枪械及弹药的真正来源,并追查其他可能涉及本案的人士。

“警方援引1960年《军火法令》第8(a)条文(无合法执照持有枪械),以及1958年《腐蚀物、爆炸物及危险武器法令》第6(1)条文(无合理理由持有危险武器)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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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新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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