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程部副部长拿督斯里阿都拉曼莫哈末指出,若确定意外是因为大道路况不佳所导致,大道使用者可以向相关特许经营公司索偿。
他说,有许多因素导致在大道上发生交通意外,但若确定该意外是因为大道路况不佳所导致,大道特许经营公司有责任做出赔偿。
“如果意外是大道特许经营公司所导致,如大道出现状况后,该公司没有马上采取行动,而导致意外发生,大道使用者可以向相关公司索偿。”
阿都拉曼今日(25日)在国会下议院答复乌鲁登嘉楼国会议员拿督拉索华希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无论如何,他表示,在大道使用者做出索偿申请后,当局将做出调查,以确保不是驾驶者个人因素导致意外发生,才会做出赔偿。
另一方面,针对日落洞国会议员雷尔询问,政府是否有意建设更多的环形大道(Lingkaran),以舒缓主要跨州大道的交通阻塞问题时,阿都拉曼表示,这确实在政府的规划之中。
他说,政府了解到,若不兴建环形大道,跨州的交通,尤其在佳节期间的阻塞情况,会非常严重。
因此,他表示,当局目前正针对东海岸大道通往柔佛的环形大道,进行初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