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交通部长陆兆福今日宣布,政府已同意开放休闲车(Recreational Vehicle,简称RV)商用执照,并对其进行规范化监管,让RV可作为“自驾游租赁车辆”(KSPP)在西马运营,以及作为“自驾租车”(KSP)在沙巴、砂拉越和纳闽投入市场。
RV是一种兼具交通与临时住宿功能的机动车辆,包括半挂车与拖车,配备床铺、小型厨房、餐饮区及浴室等设施,为用户提供便利与舒适。目前,马来西亚已有1405辆私人注册的RV,大多数属于小型或中型房车(caravan或camper van)。
陆兆福周二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随着社交媒体上出现大量自驾租赁广告,显示本地RV市场需求日益增长。然而,现行政策仅允许RV注册为私人用途,限制了其在旅游业的潜力。
为推动自驾游产业发展,政府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允许新注册的RV(无论是CKD组装或CBU进口)作为商用租赁车辆投入市场。同时,已在2025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私人RV,如欲转为商用,须符合最高15年的车龄限制,并通过陆路交通局(JPJ)的技术检验。
此外,交通部将与旅游、艺术及文化部合作,研究通过“单一窗口”(single window)简化RV商用执照申请程序。
部长强调,实施商用RV的注册与发证制度,将有助于规范市场、保障用户安全,并维护租客权益。
马来西亚休闲车 (RV) 分类-分类-fhd.jpg)
注:
a) 任何一辆休闲车 (RV) 必须至少在其生活空间内配备并永久固定安装以下设备:-
·座椅和桌子(可设计为易于拆卸);
·睡眠设施(可由座椅转换而来);
·烹饪设施;
·储物设施。
b) 关于 M、N 和 O 类别的详细信息,请参考 ECE/TRANS/WP.29/78 号文件:《车辆构造统一决议》(R.E.3),该文件隶属于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 (WP29) 框架。
RV是一种兼具交通与临时住宿功能的机动车辆,包括半挂车与拖车,配备床铺、小型厨房、餐饮区及浴室等设施,为用户提供便利与舒适。目前,马来西亚已有1405辆私人注册的RV,大多数属于小型或中型房车(caravan或camper van)。
陆兆福周二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随着社交媒体上出现大量自驾租赁广告,显示本地RV市场需求日益增长。然而,现行政策仅允许RV注册为私人用途,限制了其在旅游业的潜力。
为推动自驾游产业发展,政府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允许新注册的RV(无论是CKD组装或CBU进口)作为商用租赁车辆投入市场。同时,已在2025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私人RV,如欲转为商用,须符合最高15年的车龄限制,并通过陆路交通局(JPJ)的技术检验。
此外,交通部将与旅游、艺术及文化部合作,研究通过“单一窗口”(single window)简化RV商用执照申请程序。
部长强调,实施商用RV的注册与发证制度,将有助于规范市场、保障用户安全,并维护租客权益。
马来西亚休闲车 (RV)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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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任何一辆休闲车 (RV) 必须至少在其生活空间内配备并永久固定安装以下设备:-
·座椅和桌子(可设计为易于拆卸);
·睡眠设施(可由座椅转换而来);
·烹饪设施;
·储物设施。
b) 关于 M、N 和 O 类别的详细信息,请参考 ECE/TRANS/WP.29/78 号文件:《车辆构造统一决议》(R.E.3),该文件隶属于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 (WP29) 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