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男子非法持酒 被罰1萬9200元

Published at May 24, 2026 11:51 am
(斯市24日讯)一名马来西亚籍男子因违反2006年《消费税法令》第146(1)(d)条,被判处罚款1万9200元,或若不缴纳罚款则需服刑13个月。
被告黄光兴(34岁)在庭上承认非法持有120瓶酒类。
被告于2026年5月21日晚上8点58分在淡武隆海关检查站被海关检查员逮捕。
所有涉案物品,即120瓶酒类,均被没收并移交给政府处理。

Author

Han Yin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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