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丢烟蒂代价重!3名男子因在公共场所随地丢弃烟蒂,周四(26日)上午在加央地庭面控时俯首认罪,每人各被判罚款1000令吉及履行8小时社区服务令,成为玻璃市州首宗乱丢烟蒂被提控案。
大马固体废料管理机构(SWCorp)首席执行员卡立莫哈末也亲自到场旁听此案,显示当局对取缔乱丢垃圾行为的重视。
这3名被告年龄分别为47岁、43岁及59岁,职业背景包括两名公务员及一名劳工。
控状指他们今年1月1日至15日期间,分别在仙那英达广场、玻璃市港口码头以及加央国家储蓄银行前方,因乱丢烟蒂而触犯《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及公共清洁法令》(672法令)第77A(1)条文。
法官在聆听控状后,判处每名被告各罚款1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6个月监禁取代。
此外,被告也须在6个月内完成总计8小时的社区服务令。
此案作为玻州首宗提控案例,旨在警示烟客及大众必须自律,切勿随地乱丢小型垃圾,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