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丟垃圾遭罰款

Published at Jan 26, 2025 03:31 pm
(本报斯市26日讯)汶莱摩拉县县公署属下许可与执法单位对两家公司和两名个人处以违反《杂项罪行法》第30章而被罚款。

这些公司被罚款汶币500元和汶币1千元,而个人则分别被罚款汶币100元。未能缴纳罚款可能导致起诉,公司最高罚款汶币3万元,而个人最高罚款汶币9千元或12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该部门呼吁公众通过WhatsApp举报非法垃圾处理行为,并提供地点详情和照片。

Author

Thiann Kok 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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