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31日讯)一名男子因在邻居家的沟渠小便被斥责后怒气爆发,殴打劝阻他的邻居,昨日被推事庭判罚1,200令吉。
这起事件发生在7月22日晚上,地点位于斯里莫扬花园(Taman Sri Moyan)一户民宅举办的聚会期间。
根据庭审陈述,这名24岁的男子当时在路边沟渠小便,遭一名45岁的邻居训斥。
男子不但没有悔意,反而还动手打了邻居一拳,导致对方面部受伤,其中一颗牙齿断裂。
事后,受害者报警,男子随即被警方逮捕。经医疗检查确认,受害者口部有瘀伤,下门牙骨折。
今日在法庭上,被告承认自愿伤人罪,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
推事梅森·贾罗·伦雅·巴拉彦(Magistrate Mason Jaro Lenya Barayan)判处他罚款1,2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需入狱三个月代替。
被告在审讯过程中没有律师代表。
这起事件发生在7月22日晚上,地点位于斯里莫扬花园(Taman Sri Moyan)一户民宅举办的聚会期间。
根据庭审陈述,这名24岁的男子当时在路边沟渠小便,遭一名45岁的邻居训斥。
男子不但没有悔意,反而还动手打了邻居一拳,导致对方面部受伤,其中一颗牙齿断裂。
事后,受害者报警,男子随即被警方逮捕。经医疗检查确认,受害者口部有瘀伤,下门牙骨折。
今日在法庭上,被告承认自愿伤人罪,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
推事梅森·贾罗·伦雅·巴拉彦(Magistrate Mason Jaro Lenya Barayan)判处他罚款1,2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需入狱三个月代替。
被告在审讯过程中没有律师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