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租房谎称母治癌要花钱 白住4个月 

Published at Feb 12, 2024 04:16 pm

台湾一名负债累累男子向房东谎称“母亲患癌”,希望能先入住,押金晚一个月再付。房东见他孝顺,就让他先付少许押金而入住,不料因此招到烂租户。

据壹苹新闻网12日报导,杨姓男子当时向游姓房东租每月2万6000元(新台币,下同,约4000令吉)的套房,地点位于台北市信义区。由于受其谎言误导,房东让杨男仅付2000元就入住,没想到后来杨男摆烂拒付租、押金,房东气得要他搬走,杨男又以车祸开刀、确诊等理由搪塞,一共爽住4个月才走人。

房东崩溃怒告,向检察官诉苦说原本4个月可收10万4000元租金,结果只收到2000元,惨亏10万。台北地检署侦办后,依诈欺罪起诉杨男。

检方起诉指出,杨男工作月薪仅2万5000馀元,2022年因欠缴房租,被前房东要求搬离,他随即另找栖身之处,上网看见上述套房,透过仲介向游姓房东表示有意租房,双方讲好2个月押金共5万2000元。

但签约当天,杨男向游姓房东佯称因为前房东还没把押金还他,加上母亲罹癌需要支付医疗费,请求通融,希望住满一个月再缴付押金,游姓房东觉得杨男蛮孝顺,于是仅收2000元订金,让杨男先入住,但一个月后,房东迟未收到押金,更别说租金,于是传讯询问杨男,杨男回称出车祸,右手骨折要开刀,等出院立马转钱。

房东觉得不对劲,表示若没钱支付租押金就必须搬走,没想到杨男竟赖皮表示,若要终止契约必须在30天前通知他,并强调是房东单方面不愿出租,房东愤而寄发存证信函,要求杨男付积欠的租金、押金总计10万馀元,并限期搬离。

不料期限快到时,杨男又出招,自称罹患新冠肺炎,需要居家隔离无法外出,因此没有办法搬家,并指存证信函没有法律效力,最后爽住4个月才搬走,只付2000元,房东气炸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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