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总警长。
吉隆坡总警长。

12警涉勒索200万揭案外案 报案人竟是中国通缉犯

Published at Jul 28, 2026 12:11 pm
警员涉嫌勒索外籍人士案件牵出案外案,警方调查发现,报案男子竟是中国警方通缉的诈骗疑犯!

警方日前接获投报,指有警员涉嫌向3名外国男女勒索。警方展开调查期间,除了查办涉案警员,也意外揭发报案男子的真实身份及背景。

吉隆坡总警长拿督法迪尔透露,警方于上周五(24日)凌晨2时38分左右,接获一名男子及两名30岁女郎的勒索投报。

他周二发表文告指出,根据报案内容,约12至15名男女自称警察人员,闯入3名事主位于安邦路一间共管公寓的住所,并指控他们涉嫌在吉隆坡及中国涉及诈骗活动。

他说,3人随后被带往吉隆坡警察总部途中,其中两名警员被指要求男性事主将一笔款项汇入指定银行户头,以换取不被扣留。
“由于担心遭到拘捕,报案男子依照指示转账,之后与两名女伴获释。”

法迪尔表示,吉隆坡警察总部刑事调查组及金马警区刑事调查组随后展开行动,并逮捕15名涉案警员。

他说,所有被捕警员完成初步调查程序后,已获警方保释。
不过,警方进一步调查后,于周一(27日)凌晨1时30分左右,再逮捕报案的瓦努阿图籍男子、一名中国籍女郎及一名泰国籍女郎。

法迪尔透露,警方通过移民局展开调查后,证实有关泰籍女郎持有合法证件,因此将其释放。

“虽然报案男子声称自己是瓦努阿图公民,护照资料也显示其出生于印尼坤甸,但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核查后发现,他实际上是中国公民,并因涉嫌诈骗而遭中国通缉,其身份资料存在明显矛盾。”

警方已获法庭批准,将报案男子及其女伴延扣14天至下月9日,以协助调查。

警方目前从勒索及非法使用伪造移民证件等角度展开调查。

法迪尔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84条文(勒索),调查警员涉嫌勒索他人的案件。

他说,警方也援引1966年护照法令第12(1)(b)条文(伪造、篡改、非法持有或冒用他人护照及旅行证件)、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6(1)(i)条文(制造、持有、使用或非法拥有伪造或被篡改的移民证件),以及第6(1)(c)条文(未持有合法入境文件),调查上述外国人涉嫌持有非法证件的案件。

法迪尔强调,案件仍在调查阶段,警方将尽快完成调查报告,并提呈副检察官以寻求进一步指示。

他呼吁公众勿对案件作出任何揣测,以免影响警方调查工作。任何掌握相关资料者,可致电吉隆坡警方热线(03-2115 9999),或前往附近警局提供情报。

新闻背景

根据早前报道,有警员被指知法犯法,竟联合向一名报案人勒索200万令吉巨款,心有不甘的受害者,交付14万元美金(约56万令吉)后决定报警,最终揭发此案。

消息披露,落网的警察包括警阶为副警监和助理警监的警官,以及各级警务人员;警方也起回部分相信与此案相关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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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newsr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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