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中區友誼協會吁政府 公平執法以分配土地

Published at Jul 15, 2021 05:09 pm
(本报诗巫15日讯)砂拉越中区友谊协会强烈呼吁政府行政当局,能站在广大劳动人民的立场,以恰当的方式去执法,去处理和解决官民之间的矛盾,则人民幸甚。 该会针对于马来亚彭亨州劳务地区,发生执法人员选择在榴莲就要成熟前,动手砍光榴莲树的事件作出回应。 “我们难以想像,约250依甲结满即将成熟猫山王果实的榴莲芭,竟然会被政府执法当局在几天之内砍光,而且护果心切的17位农民(包括一位未成年者)及抢救猫山王联盟主席郑益清也被拘留,问话了4天,才获准保释。” 该会指出,有关事件于7月4日确确实实发生在马来亚彭亨州劳务地区。 “据彭亨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旺罗斯迪宣称,这些农民是非法占用森林保留地,可是据为农民讨公道的律师表示,农民只是占用无地契的土地,并非政府森林保留地。” “不论哪一方说法是准确的,都存在治法和守法的问题。是要让全民懂法守法?还是要对违法者赶尽杀绝?是只顾一时一事解决问题?还是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故此,该会强烈呼吁政府注意两方面,即政府应该公平、合理的分配土地,以及必须以协商的办法,才能取信于民。 该会指出,政府除了照顾大财团与大企业的农地需求外,也须顾及中、小农民的土地需求,做到耕者有其田。 “谁家有了自己的土地不种,而要去非法占用公家的土地?这是解决农民占用公家土地最有効,也是政府和农民两得利的最好方法。” 该会也指出,劳务区农民从开垦荒地,种下树苗到榴莲树开花结果,到如今己20年,政府才要求收回土地,这本是无可厚非,合情合理。 “果农经20多年的努力,花了大力气和资金才造就今天的成果。政府执法人员为什么在20年前不阻止农民开伐?当榴莲丰收时要收回,首先必须让农民理解,为什么要收回?” 该会表示,如果是收回出租给大财团或某个人,应该以同样的租金,优先让农民们选择是否要租用,甚至还可以追溯若干年前的租金。 “如果是收回要卖给大财团或某个人,也应公开价格优先让农民选择,是否有能力购买。” 该会认为,如果只是收回和保护完整的森林保留地,也应该与农民协商,统一收回的时间表,甚至还应向农民征收若干赔偿金,作为惩罚。 “总之,农民违法在先,政府治法不力在后,同时,政府没能提供必须的耕地在先,农民占用公家土地在后。事过20年后的今天,应该解决,当然也应该通过协商,而不应该用强势毁灭的手段。” 该会认为,保护森林保留地,以坚决手段收回被侵占、破坏的森林保留地是无可厚非的。 “但是把已经成林的榴莲树砍光,是否符合保护森林保留地的目的?20年前当农民砍光森林,破坏森林植被时,执法人员不去执法,如今榴莲树已长大成林时,却再将其砍光,是否符合保护森林植被的目的?” “占用土地已经20年,此事件是爆发在几个月前,政府20年都忍耐了,几个月也忍耐了,再从容1个月就急不可耐?而且要将之毁灭?执法人员选择在榴莲就要成熟前动手砍光榴莲树,其动机和用心能不受人质疑吗?” 该会指出,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要求各囯政府在2030年前解决贫穷问题,有的大囯政府已经用最大努力,为贫穷人民提供文化、技术、土地、资金等的支助,以达到脱贪致富目的。 “采取这种强势毁灭性手段处理占用土地的案例,除了能给违法者心理上受到极端性打击外,不是要把农民推回到贫穷线吗?政府又能从中得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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