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竊罪成判監禁打鞭

Published at Nov 06, 2024 03:43 pm

(本报斯市6日讯)本地男子被控偷窃罪名,被判监禁32 个月监禁和两次鞭刑。被告莫星承认入室盗窃罪,被告非法进入孟加拉奕 村的 一家公司的储藏室盗窃。
该公司员工莫沙于8月4日 锁上了储藏室,里面有各种设备,包括鼓风机、喷水器和电锯。
被告于8 月 5 日凌晨前往储藏室,撬开锁,偷走了物品。
第二天早上 7 点左右,维修工告诉莫沙拉,储藏室的门开着。检查后,他发现门锁损坏,物品丢失。当天晚上向警方报案。
警方调查导致被告 于 8 月 6 日被捕
被告偷走物后安置在一位亲戚家,这些物品被警方追回。被盗物品总价值为 1630元,已归还给公司。
被告具有前科。

Author

Law Hui 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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