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7日讯)一名本地男子因去年5月使用一辆多用途汽车(MPV)将五名移民运入砂拉越,今日被高等法院判处两年监禁。
该38岁被告在法官拿督法里兹·戈欣·阿都拉面前对一项控状表示认罪。
根据控状,他在《2007年反人口贩运及反移民走私法令》第26J条文下被提控,罪名是运载五名年龄介于20至38岁、来自印尼的男性移民。
他被控于去年5月7日下午约5时55分,在石角一户住宅前使用一辆Naza Citra汽车运载上述移民。
据案件事实,事发当日,投诉人即一名移民局官员率领其队伍展开"捕捉行动"时,发现一辆MPV汽车停在一间住宅前,形迹可疑。
经检查发现,驾驶该车辆的被告载有五名外籍人士。
根据马来西亚移民局的搜查记录,一名名为里多的男性移民曾于2024年8月14日有旧的入境记录。
他在《1959/63年移民法令》第15(1)(c)条文下被提控,罪名是逾期逗留。
与此同时,其余四人则在《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下被提控,罪名是无许可入境。
调查结果显示,被告使用车辆运载这些移民。
本案检控由副检察司孔绍卓(译音)负责,而被告则由律师史蒂文·贝蒂代表。
根据控状,他在《2007年反人口贩运及反移民走私法令》第26J条文下被提控,罪名是运载五名年龄介于20至38岁、来自印尼的男性移民。
他被控于去年5月7日下午约5时55分,在石角一户住宅前使用一辆Naza Citra汽车运载上述移民。
据案件事实,事发当日,投诉人即一名移民局官员率领其队伍展开"捕捉行动"时,发现一辆MPV汽车停在一间住宅前,形迹可疑。
经检查发现,驾驶该车辆的被告载有五名外籍人士。
根据马来西亚移民局的搜查记录,一名名为里多的男性移民曾于2024年8月14日有旧的入境记录。
他在《1959/63年移民法令》第15(1)(c)条文下被提控,罪名是逾期逗留。
与此同时,其余四人则在《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下被提控,罪名是无许可入境。
调查结果显示,被告使用车辆运载这些移民。
本案检控由副检察司孔绍卓(译音)负责,而被告则由律师史蒂文·贝蒂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