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違反雇傭法 或罰款不超過1千

Published at Dec 10, 2023 01:40 pm

(本报斯市10日讯)劳工局执法人员近日在双溪欧罗村地区开展了一项检查行动,旨在执行并确保雇主遵守2009年就业令。

在双溪欧罗村的一家缝纫店进行检查时,发现雇主违反了2009 年雇佣令下的两项罪行,即第112(2)章违反雇用外籍工人担任职位的许可证条款罪行商店主管被发现担任裁缝和推销员工作。

违法行为的雇主可能会被判罚款每项不超过汶币1千元。如果未能缴付罚款,雇主将会被告上法庭。

劳工局提醒雇主,应时刻按照2009年雇佣令的规定,监察雇员福利事宜,例如遵守雇佣合约、按时支付工资等。

Author

Thiann Kok 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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