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高级政治秘书拿督斯里三苏依斯干涉及的贿赂案再有新进展,其律师团队周四(8日)在地庭表示,辩方可能会向总检察署提交陈情书,要求重新检视针对其提出的5项贿赂指控。
三苏的代表律师拿督阿米尔在今早的案件管理审议中,向地庭法官苏扎娜胡申作出上述说明。案件管理主要用于让控辩双方商定交换文件的时间表,以为正式审讯作准备。
在审议期间,由副检察司法拉埃兹琳率领的控方,申请将下一次文件交换的案件管理日期定在3月11日,并获得法官批准。法拉指出,控方目前尚未向辩方移交任何文件,因为仍在筛选将于审讯中使用的证据。
对此,阿米尔表示并不反对控方需要时间准备,但要求已完成准备的文件应尽早交付辩方。
“这将有助于我们评估,是否有必要在现阶段提交陈情书。”
阿米尔同时告知法庭,其当事人正考虑申请将案件从地庭移交至高庭审理,若决定推进,相关申请将不迟于3月11日提交。
一般而言,陈情书是向总检察署提交的正式申请,旨在要求撤销或减轻对被告的指控。
案件管理结束后,三苏在法庭内再次进入被告席,其一项源自莎阿南的贿赂指控在吉隆坡地庭重新宣读,他再次表示不认罪。
三苏此前于2025年12月5日在莎阿南地庭被控一项涉及6万4924的贿赂罪,案件与沙巴矿产勘探执照的批准有关。控状指,他在担任首相高级政治秘书期间,于2023年11月28日至2024年9月23日之间,在加影一间银行内,涉嫌从商人刁健城处收取6万2924令吉贿款。
有关款项据称被汇入一名女子的银行户头,用以支付吉隆坡一所房屋的租金,作为协助郑氏关联公司取得沙巴矿产勘探执照的酬劳。
相关控状援引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a)条文,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20年监禁,以及不少于贿款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的罚款。
同日,涉案商人刁健城的案件亦从莎阿南地庭移交至吉隆坡地庭审理。他被控在相同期间,向三苏行贿6万2924令吉,并在地庭法官罗斯里阿末面前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方资料,刁健城共面对5项行贿指控,涉嫌向三苏提供总额超过17万6000令吉的现金及物品,包括家具与电器,以换取沙巴矿产执照的批准;三苏则面对5项受贿指控。相关贿赂行为据称发生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之间。
目前,两名被告皆获准保释,条件包括交出护照及定期向反贪会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