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强调,抽血或验血活动的地方被视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受限于《1998年私人医疗机构和服务法令》第2条文,违规者将被罚款最高50万令吉最高6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卫生部强调,抽血或验血活动的地方被视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受限于《1998年私人医疗机构和服务法令》第2条文,违规者将被罚款最高50万令吉最高6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抽血或验血活动部受法律管制 无合法执照可被罚50万及监禁6年

Published at Apr 30, 2026 02:55 pm
卫生部强调,抽血或验血活动的地方被视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受限于《1998年私人医疗机构和服务法令》第2条文,未经注册或未持有该法令规定的合法执照而抽血属于违法行为,可被罚款最高50万令吉级最高6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卫生部发表声明说明,有关在社区药房或设施内提供健康筛查服务,包括血液检测或抽血的相关规定时,如是表示。

声明说,卫生部认可社区药房在,为民众提供健康服务体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抽血是一项临床操作,需要遵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风险管理措施,并且必须在符合法律的医疗机构进行。”

声明说,根据《1998年私人医疗机构和服务法令》(第586号法令)第2条文,包括采血样本在内的健康筛查服务属于医疗保健服务。因此,根据现行法律框架,抽血活动的场所被视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须遵守第586号法令规定的注册和执照要求。

声明说,卫生部将继续加强执法力度,确保所有医疗服务是在已注册或获得执照的医疗机构内内进行,以保障社区医疗服务的安全、素质、问责制及保护社区药剂行免受法律和声誉风险的风险。

大马私人执业医生联合会(FPMPAM)日前表示接获多宗投报,社交媒体上也流传清晰视频有民众在药剂行内接受抽血服务,甚至在狭窄走道进行,不符合医疗操作标准。

该会强调,根据《1998年私人医疗保健设施及服务法令》,包括抽血在内的医疗行为,必须在合法注册或持牌的医疗机构内进行,如诊所、医院或获批准的实验室。

文告指出,即便是上门诊疗,也须在持牌机构授权下进行,并具备完整记录与临床依据,而非独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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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newsr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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