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2金絲燕移除野生動物名單 鄭友漢建議砂同步聯邦

Published at May 16, 2023 04:45 pm
(本报诗巫16日讯)砂燕窝供应商公会署理主席郑友汉建议砂拉越政府在野生动物名单中,移除爪哇金丝燕(Edible-nest Swiftlet,学名Aerodramus fuciphagus)与大金丝燕(Black-nest Swiftlet,学名Aerodramus maximus)的名字,效仿联邦政府的做法。 他多次强调,“只要砂拉越政府将那2只鸟的名字移除,问题就解决了。” 该会针对日前砂森林机构取缔燕窝的事件,于今日中午召开一项新闻发布会,并讲述近十几年来联邦政府及砂拉越政府在制定有关燕窝生产、买卖及出口等方面的政策,并认为砂拉越在这方面的条例需要更新及与时并进。 郑友汉指出,国会于2009年通过修宪,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716条文,并于2010年在宪报上公布,落实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将爪哇金丝燕及大金丝燕从野生动物名单中移除。 他指出,虽然联邦政府已经做出修正,然而砂拉越这里却没有同步,以至于目前燕窝商的处境,则是在联邦的层面上是合法的,在砂拉越的层面上,则是非法的。 他表明,由于生产燕窝的2种燕子在砂拉越仍然还在野生动物名单中,因此涉及燕窝的养殖、买卖与出口,则需要获得砂森林机构的准证与管制。 郑友汉认为,爪哇金丝燕及大金丝燕就如鸡与牛一样,不能继续列在野生动物名单中,因为从这些年来我国出口燕窝的数量来看,这2种燕子的数量是不断地在增加,而不是逐渐减少中。 他也指出,为了有稳定的燕窝产量与品质,养燕者必定会照顾好燕子的生活环境与卫生,而不是减少燕子的数量。 鉴于目前正值砂拉越州议会召开期间,他促请人民代议士们针对此事提出修宪,特别是数位曾参与联邦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716条文修正案的人民代议士。 郑友汉表示,该会可以协助政府制定养燕指南2.0,包括处理噪音、卫生等方面。 昨日约200名砂中区燕农聚集拉布条向政府提出诉求,希望本地燕窝能够毫无阻栏的出口到中国,甚至全世界,而且砂拉越能够直接出口燕窝,无需透过西马。 燕农们指出,政府提出养燕必须要申请执照,他们愿意给予配合,但问题是,申请执照需要时间,欲获取政府批准,可能需要3个月,半年甚至1年的时间。 “按照西马,国际的说法,是向兽医局申请执照,而砂拉越则向森林局提出申请,到底向那个部门申请?如向森林局申请?那么执照是否全世界可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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