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8日讯)所有收到任命信(LOA)执行砂拉越发展项目的承包商被提醒,在收到任命信后必须在30天内开始现场工作。
砂总理署副部长(协调区域发展机构、古晋北市市政局及伊斯兰事务)拿督阿都拉曼朱乃迪表示,按照要求,承包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开始工作,以避免任何延误影响项目进展。
“这一指示与副总理拿督阿玛道格拉斯·乌卡(Datuk Amar Douglas Uggah Embas)的要求相一致,旨在加速项目实施,避免因技术或行政问题造成的延误。”
“相关机构需要承担责任,确保承包商完全遵守这一指示。”他在周三访问位于诗巫的中拉让区域发展机构(MiRRDA)时表示。
他还呼吁所有区域发展机构(RDA)与实施和监督机构加强合作,确保每个已批准的项目都能按计划和标准完成。
此次访问的目的是深入了解中拉让地区发展项目的实施情况,并识别可能妨碍项目顺利执行的问题。
砂总理署副部长(协调区域发展机构、古晋北市市政局及伊斯兰事务)拿督阿都拉曼朱乃迪表示,按照要求,承包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开始工作,以避免任何延误影响项目进展。
“这一指示与副总理拿督阿玛道格拉斯·乌卡(Datuk Amar Douglas Uggah Embas)的要求相一致,旨在加速项目实施,避免因技术或行政问题造成的延误。”
“相关机构需要承担责任,确保承包商完全遵守这一指示。”他在周三访问位于诗巫的中拉让区域发展机构(MiRRDA)时表示。
他还呼吁所有区域发展机构(RDA)与实施和监督机构加强合作,确保每个已批准的项目都能按计划和标准完成。
此次访问的目的是深入了解中拉让地区发展项目的实施情况,并识别可能妨碍项目顺利执行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