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联邦土地发展局经理涉嫌滥用职权,将卖出鲜棕果串所得共5万5786令吉汇入个人银行户口,他周四(26日)被控上亚罗士打地庭,面对6项控状时否认有罪,获准以7000令吉保释候审,案订11月27日过堂。
被告莫哈末再鲁(37岁)在邦素山联邦土地发展局任职经理。
根据6项控状,被告分别在2017年8月8日、8月9日、11月7日、12月6日、2018年1月5日及3月23日,身为公务员滥用职权,将属于联邦土地发展局的鲜棕果串卖给一家工厂,这期间所得共5万5786令吉汇入个人银行户口,而不是付款给联邦土地发展局。
被告行为已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定罪。
被告面对6项控状不认罪,法官真莎米拉允准被告以7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候审,案订11月27日过堂,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祖法希里副检察司。